辦理離婚協議公證要注意什麼
關於離婚協議並不是一定要辦理公證才能生效的,按照法律的規定,離婚夫妻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協議書的登記備案之後,該協議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辦理公證不過是爲了加強效力。那麼辦理離婚協議公證要注意什麼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協議離婚是婚姻雙方當事人自願離異並對離婚法律後果達成協議,經有關部門認可而解除婚姻關係的一種方式。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爲解除婚姻關係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爲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係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爲解除婚姻關係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爲的真實性、合法性.離婚協議必須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公證機關辦理離婚協議公證應依照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協議離婚的實質要件進行認真的審查.其審查的重點主要有:
一、申請人應當提供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①申請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薄》
②結婚證、夫妻關係證明;
③離婚協議中所涉及到的財產所有權證件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
④離婚協議書及財產處分清單;
⑤公證員認爲應當提交的其他證件、證明材料,
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
應當注意覈對當事人的身份,審查其婚姻狀況,看其是否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我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是否夫妻雙方當事人本人親自到場,申辦離婚協議公證,不得委託他人代理.
三、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應當注意審查簽定離婚協議的原因、動機,辦理離婚協議的目的,用途,瞭解離婚協議達成的經過等基本情況,防止借協議離婚達到其他非法目的.
四、協議內容
離婚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看其是否具備法定的條件,應當注意徵求有識別能力和認知能力的子女意見,審查是否照顧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擁有部分產權,財產所有權是否明確和有無爭議,財產是否過去曾有約定,對於雙方關於公房使用權的約定,須按房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等.
應當注意審查離婚協議的內容是否明確具體,條款是否齊全、合法,文字有無歧義,提供的協議和有關材料有無矛盾之處,是否附有財產清單以及協議中是否註明“與本協議相粘連的附件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協議中有無“本協議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土效”的規定。
協議離婚當中要求離婚夫妻就離婚的相關事項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固定下來,也就是簽訂一份離婚協議書。而是否辦理公證,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確定。不過要是辦理公證的話,則需要注意上述的內容。本站小編爲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
協離後民政局不讓離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以後民政局只要是查明雙方屬於自願就可以辦理離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
-
中國是否存在自動離婚的方式
律師解析:中國是不存在自動離婚的方式的,目前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二是訴訟離婚。且協議離婚的,需夫妻雙方自願,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起訴離婚的,需當事人主動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即可判斷,均不是自動離婚。法律依據:《中華...
-
離婚起訴書多久可以下來呢
律師解析:離婚起訴書多久能下來,法律並無明文規定。根據我國法律,自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
-
我想單方面起訴離婚,可以找律師代理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起訴離婚可以請人代理,但是當事人必須出庭。因爲離婚訴訟的提起,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第三人均不得以訴訟當事人的身份提起訴訟。如果當事人正患傳染病,或正在國外不便親自到庭,可以不出庭,這個時候可以請人代理到法院起訴離婚。法律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