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婚姻法未滿18歲結婚處理結果是怎樣的
一、中國婚姻法未滿18歲結婚處理結果是怎樣的?
《婚姻法》已經廢止,未滿18歲是不能結婚的,就算舉辦了結婚典禮,婚姻關係也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法定結婚年齡】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婚姻關係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辦結婚證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結婚後怎麼區分共同財產和個人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下列財產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滿18週歲纔是成年人,就算滿了18週歲都不能辦結婚證,更不用說是未滿18歲,未滿18歲屬於未成年人,事實上,即使年滿18週歲的成年人,在剛步入社會的情況下身心都還不足夠成熟,所以過早的給當事人舉辦結婚典禮,是一種沒有任何法律常識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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