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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前老公轉移財產怎麼辦?

一、離婚前老公轉移財產怎麼辦?

離婚前老公轉移財產怎麼辦?

直接向法院發起起訴。離婚之前老公偷偷轉移財產是違法行爲,應當追究相關責任。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僞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爲,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二、離婚前的哪些轉移財產的辦法是不合法的?

(1)隱匿不動產

有些當事人在離婚之前,就已經祕密購買了另處不動產。爲使該房產不在共同財產分割之列,在離婚時一般採取隱瞞的策略。當夫妻感情不和時,就應當敏感地對待對方的行爲,收集並提供相關資訊和線索,以查詢夫妻共同房產。目前我國只能憑身份證到房管局查詢某一地址房產的權屬人,而不能查詢某人名下有何房產,因此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或調查公司調查另一方隱匿的不動產情況。

(2)將產權交易過戶到他人名下

產權證上只有一人名字的情況下,不能排除一方將房產擅自過戶到他人名下,套取、轉移現金的可能。採用這種方式隱匿轉移財產,雖然對於交易過程及交易對象的整個流程在房地產交易中心可以查詢,但是固定資產變成了現金,受損一方總是難以追回房款的。當發現對方有這種轉移財產的可能時,可以及時起訴,對涉案房產進行訴前財產保全,併到房地產管理部門去進行登要求不予過戶,這樣較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以他人名義購買房產

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以他人的名義購買房產,等到離婚之後,再將該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此種方式最爲高超,成本也較大,因爲多要支付交易契稅。一般較易發生在夫妻感情長期不和,離婚已是必然,而一方收入又較爲豐厚的情況之下。但這種情況下,因爲房產價值巨大,一般當事人不會將該房產以一般朋友的名義購買,而最常見的是以父母兄妹的名義購買。在確有把握的情況下,查詢打入房地產公司購房款的銀行出處,有可能獲得柳暗花明的結果。

(4)婚前雙方出資購房記在一人名下

由於不願意失去購房機會,在還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雙方出資購房,但在辦理購房手續時,一方以各種理由爲藉口,將房產辦在自己一下名下,等到離婚時卻矢口否認共同出資的事實。

所以如果是夫妻雙方在離婚之前想要進行財產的分割,最好是先進行協商,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就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但如果其中一方在離婚之前偷偷轉移財產,那麼肯定是屬於違法的情況,因此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要求對方把轉移的財產拿出來重新進行分割,並且要求對方進行賠償的。

標籤:財產 老公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