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不審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嗎?
一、法院不審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嗎?
法院審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 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故不公平的財產分割協議只有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且在一年內起訴的,法院纔會依當事人的請求變更或者撤銷。
二、離婚財產分割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1、男女平等原則。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
這裏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儘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儘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4、權利不得濫用原則。
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
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離婚協議書主要指的就是雙方當事人是都同意協議離婚,同事關於夫妻共同財產,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問題都能夠達成一致,所以在協議書當中作出明確的決定,當然離婚協議書如果發生糾紛的情況之下,可以透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在人民法院受理這類型的案件。
-
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
一、父母健在房子能繼承給子女嗎父母健在房子不可以繼承給子女,因爲繼承只能發生在被繼承人死後,被繼承人健在的是不會發生繼承的;但是父母健在的,可以透過贈與的方式將房子給子女,贈與後辦理了過戶登記的,房產就屬於子女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繼承從被繼...
-
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
一、結婚15年離婚能分多少財產,有沒有法律依據結婚15年離婚能分得的財產有:1、另一方的個人財產無法分得,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2、夫妻共同財產按照約定分得相應分割,雙方不能協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
一、出軌離婚孩子撫養權怎麼判夫妻一方出軌離婚,雙方可以在離婚時自行協議孩子撫養權歸屬,達不成協議,可以起訴解決。法院會從有利子女健康成長,結合父母雙方實際撫養能力和條件等具體情況考慮判決孩子的撫養權關於孩子撫養權與孩子的年齡有關,兩個孩子一般會一人一...
-
離婚三個孩子女方能要幾個
女方擁有的撫養權數受多種情況影響,具體如下:1、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在男女雙方各條件差不多的情況下,多判給女方;2、孩子不在哺乳期,小於十週歲的,法院會根據男女方的經濟情況、生理狀況、教育程度等來判決孩子的撫養權;3、孩子達到十週歲後,法院會注重考慮孩子的想法,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