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婚內都有過錯能否主張離婚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加大了對於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對於無過錯方的傾斜保護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按照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進行處理。這意味着,如果對方存在過錯行爲,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分多財產。
第二,無過錯方在離婚時有權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新增了“有其他重大過錯的情形”也可以作爲精神損害賠償的法定情形,也就是說對方有出軌、通姦、嫖娼、不正當交往等重大過錯行爲,也能夠主張損害賠償。
由此可見,《民法典》的出臺,無疑是擴大了精神損害賠償的範圍,加強了對無過錯方的保護力度。精神損害賠償這一問題也越來越受到大家的關注。
前不久李曉娟律師接待了一個有關離婚損害賠償的諮詢,有些與衆不同。
男方經常對女方家暴,並且長期與第三者同居。女方也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女方諮詢:離婚時,我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嗎?
李律師回覆: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雙方都具有過錯的情況下無法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第九十條規定“夫妻雙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過錯情形,一方或者雙方向對方提出離婚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結合法律條文的立法本意,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對於無過錯方所受的精神傷害,給予精神損害賠償的責任。
簡而言之,離婚精神損害賠償是針對無過錯方的民事經濟補償,其立法目的是在一定程度上彌補無過錯方遭受的傷害。
此外,法律在設立精神損害賠償制度的同時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定條件,必須滿足法定的情形才能獲得支援。
《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分析以上法律可知:
第一,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主體限定爲無過錯方,是賦予無過錯方的權利。
第二,法律明確規定了主張精神損害賠償的情形,無過錯方主張精神損害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方能得到法院的支援。
第三,精神損害賠償具有一定的懲罰性質,責任主體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存在過錯的一方。透過法律干預力度,強制約束夫妻相互忠誠和對家庭的責任感,過錯方應當爲自己的過錯行爲“買單”,受到到經濟制裁,是對過錯方的一種懲戒措施。
-
離婚撫養權歸誰怎麼判?
一、離婚撫養權歸誰怎麼判1、子女不滿2歲的,法院基本會判決由母親撫養,除非有證據證明,母親離家出走,或是有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吸毒等嚴重不良行爲。2、子女2到8歲,判決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如果雙方條件差不多,法院多數會判給女方。如何理解:有利於孩子成長?基...
-
懷孕中離婚了孩子可不可以辦戶口
一、懷孕中離婚了孩子可不可以辦戶口懷孕中離婚了孩子可辦戶口的。目前我國辦理戶籍登記,不以單親爲限制條件,只要子女的父母、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在孩子出生後一個月內,向孩子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即可。《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二條中華人...
-
聘禮結婚後是共同財產嗎?
一、聘禮結婚後是共同財產嗎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之下聘禮依然是屬於夫妻的個人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
-
長輩可以將寫遺囑將財產留給孫子嗎
一、長輩可以將寫遺囑將財產留給孫子嗎是有效的。遺囑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所作的個人處理,並於創立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爲。因此被繼承人可以直接訂立遺囑,讓孫子繼承遺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