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對發現未分割的財產怎麼辦?
一、離婚後對發現未分割的財產怎麼辦?
離婚後對發現未分割的財產可以再次的要求重新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我國《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財產分割是什麼?
離婚時是公有房屋或產權不充分,法院沒有作出處理,離婚後,一方取得產權而引發的爭議
對於這種問題,有規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後,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雙方離婚時已經將現有房屋狀況向法院作出了陳述,日後取得產權後問題就比較容易解決。但是如果審理時當事人因種種原因而沒有向法院做出陳述,法院也沒有就此問題做出裁判,一旦日後一方當事人取得產權,又該如何應對呢?此問題現在出現較少,並且爭議較大,在尊重當事人財產權的情況下,基於公平原則,對此問題作出處理。
有部分當事人在離婚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已經對部分重大財產達成一致意見,出於節省訴訟費用的角度,雙方都會在法庭調查過程中故意隱瞞一些重大財產。
這種情況下,法院只能就已查明財產作出裁判,這就爲當事人事後就未涉及財產發生爭議埋下伏筆。一旦一方不遵守所謂的協議,會給對方帶來無盡的煩惱。
解決對策:首先,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不應當爲了審理區區的訴訟費用而故意漏報部分財產。這種行爲其實風險相當大,稍有不慎,往往會給對方以“離婚時隱藏、轉移財產”爲由提起訴訟,其結果往往非常不利。
目前離婚之後發現有一些嚴重的損害自身合法利益等人相關的情況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這在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作出的規定也是有非常明確的說明的,但是還是需要提醒大家注意,必須要提交相關的證據證明確實是存在着惡意轉移財產等相關的情況。
-
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
一、民法典中婚前約定共同財產能否分割在結婚前約定婚前財產爲夫妻共同財產的,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約定的財產是共同財產,可以進行分割。《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爲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
-
贈與協議沒過戶可以按遺產分割嗎
一、贈與協議沒過戶可以按遺產分割嗎贈與未過戶的房屋不屬於遺產,因爲房屋尚未過戶,並不是所有權人。《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條【贈與人瑕疵擔保責任】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不承擔責任。附義務的贈與,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在附義務的限度內承擔與出賣人相...
-
離婚法院判撫養費怎麼判
一、離婚法院判撫養費怎麼判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準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夫妻雙方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
-
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
一、非婚生子女撫養權上訴材料有哪些1、原告的身份證明材料(出生證、戶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身份證、戶口簿)。3、被告的身份證明材料(戶籍證明或經常居住地證明)。4、民事起訴狀(有明確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5、調取證據申請書(計算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