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過錯認定涉及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一、離婚過錯認定涉及財產少分或不分的情形有哪些
離婚過錯認定涉及財產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有下列幾種:
1、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或者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
2、夫妻一方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一方財產的。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實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條規定,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僞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爲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二、離婚可以要求賠償的過錯有哪些
其中一方具有重婚、婚內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有虐待或遺棄家庭成員等其他重大過錯的,無過錯方是可以要求賠償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
離婚誰撫養孩子房子歸誰嗎?
夫妻決定解除婚姻關係時,需要確定子女撫養權的歸屬,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等。在確定子女撫養權後,有些人認爲夫妻的共有房產可以直接歸孩子的撫養人所有,當然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事實上,夫妻雙方離婚時,房產分割與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關係。因爲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父...
-
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
一、離婚房產歸子女所有可以嗎?只要雙方都同意的話離婚房產可以歸孩子所有。父母將所購房屋,無償登記給未成年子女,實際上屬於父母對子女的財產贈與,且不動產經過辦理登記即爲實際交付履行,贈與關係成立。“公民之間贈與關係的成立,以贈與物的交付爲準。贈與房屋,如...
-
什麼情況下籤訂的婚內財產協議無效呢?
有些夫妻認爲簽訂了婚內財產協議就可以順利成章的逃避債務,高枕無憂。事實上,很多時候,婚內財產的有效性受到了質疑,此時婚內財產的協議有可能化爲一張白紙,損害雙方雙方的利益。通常來說,當出現以下情形的時候,婚內財產協議將無效。一,一方以欺詐或者脅迫的方式,迫使另...
-
夫妻間轉移財產方式有什麼?
一、夫妻間轉移財產方式有什麼?(一)故意隱瞞財產,在夫妻離婚當中比較常見,對於另一方不知道的房產或者存款、股票等,如果不知道這些財產存在,根本不知道從何查起,更不需要花費成本去轉移。(二)偷偷把財產轉移到別名下或低價出售,對於無法隱瞞的財產,夫妻一方可能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