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離婚了財產怎麼分?
一、二婚離婚了財產怎麼分?
二婚離婚時財產分配原則和普通的一婚離婚案件財產分配原則是一樣的,婚前的歸個人,婚後的爲夫妻共同財產,當然也存在一些特殊情況。離婚時雙方均無過錯,夫妻共同財產可平均分配,一方有過錯的可少分財產。
1、一般情況下,夫妻的個人財產歸個人所有,婚姻存續期間的收入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在離婚雙方均無過錯的情況下,夫妻共同財產應進行平均分配,有過錯的一方應少分財產,生活困難的一方可多分財產。
3、離婚時一方失去生活能力的,另一方應盡扶養義務。
二婚離婚時也需要履行我國的離婚程序,可以選擇協議離婚或訴訟離婚。
協議離婚時雙方可以自主協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配,如果對財產無法達成共識,一方或雙方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
法院審理二婚離婚案件依然遵循先調解後訴訟的原則。
依照離婚程序,法院應當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經法院確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准予離婚判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二、夫妻雙方離婚分割財產有哪些特殊規定?
(1)夫妻雙方分割共同財產中的股票、債券、投資基金份額等有價證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時,協商不成或者按市價分配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數量按比例分配。
(2)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中以一方名義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額,另一方不是該公司股東的,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a.夫妻雙方協商一致將出資額部分或者全部轉讓給該股東的配偶,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並且其他股東均明確表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b.夫妻雙方就出資額轉讓份額和轉讓價格等事項協商一致後,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但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人民法院可以對轉讓出資所得財產進行分割。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也不願意以同等條件購買該出資額的,視爲其同意轉讓,該股東的配偶可以成爲該公司股東。
用於證明前款規定的股東同意的證據,可以是股東會議材料,也可以是當事人透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的股東的書面聲明材料。
因此夫妻雙方如果是二婚,想要分割財產,那麼同樣是按照正常離婚財產分割的程序來進行分割,如果協商不成,那麼就可以向法院發起起訴,法院是會把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進行審查,審查之後進行均等的分割,但是如果在這個過程中有一方隱藏財產,那最終查到了隱藏財產,還要進行再次分割。
-
新婚煙法離婚財產分割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爲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
-
買彩票中的獎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在我國法律中規定,男女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獲得的財產屬於婚後共同財產,婚姻中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共同支配、知情的權利,所以如果是在婚後買的彩票中獎了,所獲得的收益也是共同財產。根據法律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滿足以下情況的爲夫妻共同...
-
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
一、離婚屬於私有財產的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並結合審判實踐,夫妻個人財產的範圍應當包括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1.一方的婚前財產婚前財產是指一方結婚以前已經取得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具體來說一是各種收入,例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
-
婚姻法離婚財產分割有哪些方法?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爲2020年12年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節錄)第四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