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和反擔保是什麼意思
擔保和反擔保,是我國擔保法中的重要內容。那麼,什麼是擔保和反擔保?我國對此是如何規定的?現在,本站小編將在下文就以上問題爲您做詳細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大家解決相關地法律問題。
一、擔保的概述:
擔保是爲了保證債權實現而採取的法律措施。擔保是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以當事人的一定財產爲基礎,能夠用以督促債務人履行債務,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和保障債權實現的方法。通俗來講就是債權人爲了能夠保證按時收回或實現自己的債權而讓債務人提供一定的錢和物作保的方式。擔保並不是債務人一方就能決定的,而必須徵得債權人的同意,滿足債權人的合理要求才能成立。它是一種雙方或多方的活動。擔保具有從屬性,它依附於主債務的存在,隨着主債務無效與消滅而無效與消滅。擔保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政策,不得違背公序良俗和有害社會利益,它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擔保的方式有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留置與違約金等六種方式。擔保的標的物可以是動產、不動產、無形資產、有價證券等,絕對禁止以人身作爲標的物的擔保。
二、反擔保的概述:
反擔保是指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同時,又反過來要求債務人(借款人)對自己(擔保人)提供擔保的行爲,可稱爲擔保之擔保,即是爲擔保人提供的擔保。反擔保是對擔保人履行擔保義務後所取得求償權的擔保。只要擔保人履行了擔保義務,即可向反擔保人求償,而不問擔保人履行的對與不對,反擔保在性質上屬於間接擔保,因爲它並非直接擔保主債務,而是對擔保人所負的債務擔保進行擔保。《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第三人爲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時,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這爲擔保人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最大限度地降低擔保人的風險和損失提供了法律依據,反擔保之債除因一般擔保消滅原因而消滅外,當債務和擔保債務同時消滅或其中之一消滅,反擔保也隨之消滅。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第二款“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所以擔保適用的原則、方法、標的物、擔保物種類均適用反擔保。
根據上文可知,擔保是債權人爲了保證自己的債權得以實現而要求對方或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法律措施,而反擔保是第三人爲了保證自己債權實現,在向債務人的債權人提供擔保時,也要求債務人爲自己提供擔保的法律行爲。總之,它們的目的都是爲了擔保自己債權的實現。在實踐,擔保是有風險的,簽訂擔保合同需要謹慎。如果您還想了解更多擔保知識,請您聯繫我們本站,我們將盡快爲您解答。
-
合同未生效是否存在違約情況
一、合同未生效是否存在違約情況合同尚未生效時不具備法律效力,不存在違約問題,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但是很可能需要承擔締約過失責任。合同成立生效並且已經約定了違約金的,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根據《民法典》...
-
一方當事人合同違約怎麼認定?
一、合同違約怎麼認定?只要合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約定履行義務的,以及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就認定構成違約,構成違約的,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
-
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就要拘留嗎
一、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就要拘留嗎?合同違約不接受賠償不會被拘留,合同違約屬於民事案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二、拘留的類型...
-
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一、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以下問題:1、檢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營業執照是必要的;裝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文字,所以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候要先對各方面進行了解。2、將裝修設計方案和裝修預算都確定下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