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經營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一些人有了好的投資項目後,往往會找幾個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創業,這樣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資金的問題。當然,爲了避免今後發生糾紛,各方應該協商好合作經營的各項條款及注意事項,並用書面協議的形式確定下來。那麼,合作經營協議書應該怎麼寫?下面本站小編就爲您詳細介紹。
合作經營協議書
甲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贏,團結合作的精神,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達成如下合夥協議:
第一條 合夥宗旨
利用合夥人自身積累的經營管理經驗和人脈關係,共同經營,使合夥人透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夥組織名稱 、合夥經營項目
合夥組織名稱爲: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止。
第四條 合夥組織財產份額分配
各合夥人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工資、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獎金分配:合夥組織經營期間,各合夥人工資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隨着合夥經營的深入,利潤可觀後,年底將發放獎金,獎金數額根據收入現狀和個人貢獻經合夥人會議決定。
2、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爲合夥分配的重點,將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佔有的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爲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除名退夥、出資的轉讓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合夥人退夥後,即視爲放棄其在該合夥組織中佔有的財產份額,並不再參與本年度合夥組織利潤盈餘分配,其他合夥人即自動擁有該財產份額,但不免除其因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
合夥期間,未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不得隨意轉讓其在合夥組織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如經其他合夥人書面同意該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夥對待。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組織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組織的合夥人。
第七條 合夥人會議、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1、召集:合夥人會議由合夥事務執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夥負責人可根據情況需要決定召開合夥人會議;
2、時間:一般情況下每月一次,具體召開時間由合夥負責人根據情況決定;
3、表決權:每個合夥人在合夥人會議中均享有表決權,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重大事項決定應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夥人同意方可透過,一般事項決定由佔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夥人同意即可;
第八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合夥人會議,並對合夥事務的執行進行監督;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其佔有合夥組織財產份額比例或者按本協議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經全體合夥人書面同意,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第九條 禁止行爲
1、未經本合夥協議或合夥人會議授權,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組織名義進行業務活動,私自進行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如違反規定經營,應向本合夥組織支付前兩年內經營所得利潤最高月份利潤(或平均利潤)12倍的違約金;
3、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如有違反,交易所得利益歸合夥組織所有,給合夥組織造成的損失應該雙倍賠償;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的合夥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該合夥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應先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長沙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約定;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本協議一份四頁,各合夥人各執一份;
3、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章處: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簽約時間: 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在合夥制企業經營過程中,股東之間發生糾紛的事情很普遍,因此,各方確定合作事項後,應該簽署一份內容完整的合作經營協議書,在裏面將合作經營項目概況、利潤分配、出資方式、管理運營、各方的權利及義務和違約責任寫清楚。這樣,在經營過程中出現矛盾,也有解決的依據。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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