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金如何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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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如何賠償損失
違約行爲發生後,透過根據以下順序依次進行計算損失:一、有約定賠償範圍及計算方法的,優先依照當事人的意思確定損失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方法。二、沒有約定賠償範圍的,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11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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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同時,《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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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違約賠償相關規定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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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違約怎麼處理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月租金的兩倍作爲違約金。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月租金0.5%的滯納金。3、由於甲方未及時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