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時留抵稅額可計入清算損益嗎
需要分情況。
1、一種觀點認爲:
覈實企業註銷損益時,該企業留抵稅額(進項稅額)應該計入存貨成本中,若沒有存貨,則計入銷售成本,即可以放入清算損益,即企業所得稅法中沒有明確規定的,按會計進行處理。
2、另一種觀點認爲:此種情況一般存在賬外經營,或者是進項稅額的抵扣比例爲17%,而銷項稅額按13%繳納。前者屬於逃避納稅義務的行爲,如果計入清算損益,屬於增值稅上的損失由所得稅上來彌補,即由國家來承擔損失,這樣明顯不合理;如果是正常留抵稅額,可以計入損益,否則不可以計入清算損益。
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
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
破產重組是什麼
律師解析:破產重組是指,在公司宣告破產前,法定資格的股東可以申請公司重整,給公司一個自救的機會。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應當在六個月內提出重整的方案。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
-
破產可以免除債務嗎?
律師解析:破產不能免除債務。一、法人破產後以破產財產承擔債務,優先償還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
-
企業清算公告登報之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企業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
-
企業破產時債務償還順序是會如何的
律師解析:1、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2、再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3、其次清償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4、最後清償的是普通破產債權。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