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留守人員的期限
破產清算2.36W
所謂留守人員,是指在企業破產程序中由清算組依法指定的協助清算組覈對債權債務、解決業務遺留問題、按要求回答債權人和清算組有關詢問的破產企業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試行)〉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企業被宣告破產後,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組應當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員。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統計人員、保管人員、保衛人員必須留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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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機構倒閉拖着不肯退錢如何投訴
律師解析:1、撥打12315消費者熱線投訴,維護權益;2、培訓機構倒閉後的退費糾紛透過消費者協會來解決,也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或者向法院起訴等方式來解決。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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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註銷會有什麼後果
律師解析:公司不註銷,若是六個月以上不營業,就會被自動註銷。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相關人員三年內便無法註冊新的公司。未經過依法清算的公司,不能進行註銷登記。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法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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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公司註銷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被告公司註銷如果在當事人起訴後,公司依法成立了清算組,依照公司法等規定進行了清算,則訴訟應當中止或者終止。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以及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在公司解散後,惡意處置公司財產給債權人造成損失。法律依據:《最高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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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剩餘財產分配能否設定優先
公司清算剩餘財產分配不能設定優先。公司出現解散的情形時,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清算組要通知債權人進行債權申報。而公司清算結束後,可能會有剩餘財產,公司清算後還有剩餘財產的,分配剩餘財產時不能設定優先,而是按股東出資比例,分配給股東。法律依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