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東多久纔可以賣股票
一、原始股東多久纔可以賣股票?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發行的股票。
原始股的收益:透過上市獲取幾倍甚至幾十倍的高額回報,很多成功人士就是從中得到第一桶金的。透過分紅取得比銀行利息高得多的回報。
一般來說都有一個限售期的,這個限售期一般都是3年。3年以後,所持有的股份陸續解禁,就可以賣出了。
不上市的話,除非公司回購,或者找下家接手,這錢基本就打水漂了。公司回購和下家接手的可能基本爲零。
二、法律和交易所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二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2、《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發行人向本所申請其股票上市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間接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收購該部分股份;發行人在刊登招股說明書之前十二個月內進行增資擴股的,新增股份的持有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完成增資擴股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新增股份。
3、《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發行人向本所提出其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上市申請時,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應當承諾:自發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也不由發行人回購其持有的股份。本條所指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間新增的股份。
如發行人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前十二個月內(以刊登招股說明書爲基準日)進行過增資擴股,新增股份的持有人在發行人向本所提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申請時應當承諾:自持有新增股份之日起(以完成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爲基準日)的三十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持有的該部分股份。
企業在經營的過程中也是會需要資金來擴大經營範圍的,那麼在擴大經營範圍時也是會透過發售股票或者債券等行爲來募集資金的, 在發售股票時也是需要企業到達一定的標準,同時購股者也要及時的瞭解發售企業的生產經營現狀,避免出現任何的虧損情況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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