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股權轉讓協議簽署時的注意事項
一、瞭解被轉讓商標的屬性
必須要清楚地知道被轉讓商標的是“註冊商標”還是“申請商標”。因爲只有“註冊商標”才具有商標專用權,而“申請商標”只是在先申請權。
二、註冊商標轉讓應注意的問題
(1)非法轉讓問題 所謂非法轉讓註冊商標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並不是該註冊商標的所有人,或者是不能代表全部商標所有人,或者是未經註冊商標權利所有人同意,而以隱瞞、欺詐、僞造等不正當手段將其註冊商標偷偷轉讓的。在現有的商標轉讓程序中由於客觀存在的漏洞,要做出這樣的事來並非困難,雖然事後完全可以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和保護商標權利人的利益,但當事人遭受的重大損失將是無法彌補的。
(2)無效轉讓問題 所謂無效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不符合商標法律所規定的限制條件,雖然商標轉讓雙方已簽訂了商標轉讓協議,並且乙方也已支付了商標轉讓費,但該註冊商標轉讓申請根本不可能被國家商標局覈准,因此,該商標的轉讓是無效的,因爲商標無法被覈准轉讓,所以商標的所有人仍然沒有變。由於國家商標局辦理註冊商標轉讓審覈的週期少則半年,多則一年以上的時間,再加上轉讓雙方簽訂商標轉讓協議後,需要支付轉讓款項,準備相關的商標轉讓申請檔案資料,郵寄打印等等。因此,商標轉讓協議簽訂後,受讓方並無法立即確定該被轉讓商標是否能被國家商標局覈准轉讓註冊,而起碼需要有六個月以上的時間才能
(3)部分轉讓問題 所謂部分轉讓就是指註冊商標的轉讓人,未將與被轉讓商標權利相關的其他同類近似商標一併轉讓給商標受讓人,而是有意或無意的保留或隱瞞了一部分與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同類商標,轉讓人在商標轉讓之後仍可以使用與被轉讓商標相近似的其他商標,對商標受讓人造成了實質性的傷害。
(4)隱瞞被轉讓商標的權益漏洞問題 商標轉讓人在轉讓該商標時,隱瞞了該商標在轉讓之前已經被許可他人使用、被質押抵債、被轉讓等等問題,使得商標受讓人在受讓商標後的
三商標轉讓協議的內容主要有以下:
(1)轉讓雙方的名稱、主體資格證明、地址、聯絡方式等;
(2)被轉讓商標的詳細資料;
(3)商標的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4)商標轉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5)商標受讓人的權利與義務;
(6)合同的解除;
(7)糾紛的處理方式;
(8)其他約定事宜;
(9)雙方簽字蓋章。
根據上述內容整理顯示呢,雙方在簽署商標股權轉讓協議時,要仔細閱讀協議書列舉的內容,詳細列明雙方的權利和內容以及後續出現糾紛問題時候的處理方式,在雙方達成一致時簽字蓋章,爲以後雙方的互利共贏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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