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風險控制措施有什麼?
一、考察團隊。
投資者在投資時考慮的首要因素是人,沒有好的創業團隊,再好的項目也會失敗,而有了好的創業團隊,即使項目和創意並非一流,也可能會發掘出其中的亮點,並最終使投資獲得成功。
二、 項目甄別。
1、項目的成功率直接決定了風險投資的收益,因此風險投資基金經理對項目的甄別十分重視,往往要經過仔細的技術分析必要時會請專家進行論證市場分析、競爭分析、商業模式設計等,以提高項目的成功率。
2、爲了保證風險投資的順利收回,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也十分重視投資的退出渠道,保證資金在儘可能短的時間裏獲得期望的回報後退出。因爲時間越長,不可測因素就越多。
3、風險投資的期限一般限制在3—7年,超過10年的項目是很少能夠得到風險投資家青睞的。
4、風險投資基金對他們的投資項目往往也有很多具體的要求,如要求有一定的技術壁壘、市場獨佔性、市場潛力等等。
三、組合投資。
1、由於風險投資中任何一個項目都存在着風險,因此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不會在任何一個項目上投資過大,每個項目投入的資金一般不超過風險投資基金總額的10%,這個比例會根據資金總額的變化而變化。
2、一般說來,資金總額越大,這個比例越低。所以,同時投資多個項目,只要能夠保證一定的成功率,投資的平均收益就相當可觀。
四、分類管理。
風險投資對於風險投資基金經理的要求比較高,如果對投資的項目按照行業等方式分類,分成不同的小組,採取不同的措施,就能夠利用不同組別對不同項目的運作經驗,實施最優的投資策略。
五、分段投入。
1、風險投資的項目往往風險很大,而對於其不同的發展階段,風險也不相同,對一個項目往往不能一次性地注入過多資金,否則風險過於集中。
2、風險投資基金對項目應分階段投入,第一階段投入成功後,再進行第二階段投入;如果不成功的話,則及時退出,以避免損失過大。
六、特殊約定。
1、在風險投資基金經理對項目進行投資時,由於他們跟創業者之間的資訊不對稱,因此,他們往往會要求在協議中附加一定的條款,保證不會因爲風險企業主要人員的主觀原因而致使風險增大,而一些客觀風險也會透過一定的附加條款加以約定。
2、如附有買回權利、符合一定的條件時投資可以提前收回等等。
七、聯合投資。
1、對需要資金量比較大的風險投資項目,爲了避免一家基金承受過大的風險,往往由幾家風險投資基金合作,按照一定的比例出資;
2、也可根據不同基金自身的特點,不同的階段或者不同的業務由不同的基金進行,這樣也能發揮合作基金各自的優勢,減少或者分散風險。
八、 直接參與。
風險投資基金經理人則往往具有比較豐富的管理、財務等方面的資源,很多情況下,風險投資經理人都透過參加所投資企業的董事會等方式直接參與經營。
綜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出,私募基金風險控制措施比較多,但是小編在此還是要溫馨提示一下,凡事都沒有絕對性,沒有人可以保障私募基金一點風險都沒有,因此在做私募基金一類的風險投資時,一定要小心慎重,畢竟和自己的資金利益關係重大,對於自己不懂不瞭解的風險投資,要充分了解後再做投資。
-
股東轉讓股權需要披露公司債務嗎
一、股東轉讓股權需要披露公司債務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股權沒有要披露公司債務的義務。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合同是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所持有的股權爲標的的買賣合同。轉讓方需據實向受讓方告知公司的現有資產及負債情況。如果轉讓方隱瞞公司債務,則必然虛增...
-
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
一、公司的錢老闆能隨便用嗎公司的錢老闆不能隨便用,因爲公司是企業法人,有財產權。股東使用公司的資產可能會構成挪用資金罪。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公司的股東不能抽逃出資也不能虛假出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
-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爲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
-
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
一、債務重組怎麼樣處理債務重組的處理方式爲債權人或債務人按照我國破產法的相關規定向法院申請債務人重整,法院認爲可以重整的應當裁定重整。債務重組的方式主要爲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等。《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3債務重組方式包括:(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