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公司工作和總部籤合同可以嗎,?
一、在分公司工作和總部籤合同可以嗎 ?
可以,可以跟總公司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託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徵是什麼?
1.分公司是由總公司依法設立的,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2.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分公司的所有資產全部屬於總公司。分公司與總公司在經濟是統一覈算,其實際佔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設立不須依照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簡單地登記和營業手續後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沒有董事會等形式的公司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關,總公司要對分公司的債務負無限責任。
5.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名稱和章程,而只能使用與總公司同樣的名稱和章程。
三、分公司與總公司的關係是什麼?
1.總公司管理分公司,對所屬分公司在生產經營、資金調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揮、管理、監督的權利,具有法人資格,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是與總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是指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分公司在法律、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屬於總公司的附屬機構。
2.聯繫與區別
(1)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獨立財產,其實際佔有、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一部分,列入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3)分公司的設立程序與一般意義上的公司設立程序不同,設立分公司只需辦理簡單的登記和開業手續。
(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沒有董事會等公司經營決策機構。
(5)分公司名稱爲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其名稱中雖有公司字樣,但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
自然人或者是法人與分公司簽訂合同的,如果分公司是沒有總公司授權的,就應當由總公司對訂立的合同進行追認,如果總公司拒絕追認的,合同就無效,但是如果給訂立合同的對方當事人造成一定的損失的,總公司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以實際損失爲限。
-
公司是不是必須有總經理
一、公司是不是必須有總經理公司不是必須有總經理。《公司法》只是規定,公司可以設經理,也就是說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實是不是設經理這一職務;如果不想設這一職務是可以沒有經理的,法律對此並不強制。如果設經理的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法》第四十九條有...
-
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
一、公司破產了欠款怎麼要公司破產後,債權人可透過申報債權取回自己的錢。債務人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的,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債權人在接到債權申報通知後,應該及時申報債權。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指定破產管理人,成立清算組,按照法定的順序對公司的財產進行分配...
-
申請破產之後工傷賠償如何處理
一、申請破產之後工傷賠償如何處理依據我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公司破產後,職工的工傷賠償是具有優先受償權的,有足夠的破產財產時要對清償工傷賠償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一)破產人...
-
破產債權的概念
一、破產債權的概念債務人被宣告破產後,債務人稱爲破產人,債務人財產稱爲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稱爲破產債權。人民法院宣告債務人破產的,應當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內送達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予以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