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東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嗎
一、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有法人嗎
是有的,只要是公司股東就是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作爲法定代表人必須是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能夠代表法人行使職權。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廠長、經理擔任,也可以由董事長、理事長擔任,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規定。法人代表就是法定代表人,一個公司只能有一個法人代表。
二、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點
1、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
無論在有限責任公司中,還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東都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都是以股東公司的投資額爲限。
2、股東的財產與公司的財產是分離的。
股東將財產投資公司後,該財產即構成公司的財產,股東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這部分財產。同時,公司的財產與股東沒有投資到公司的其他財產是沒有關係的,即使公司出現資不抵債的情況,股東也只以其對公司的投資額承擔責任,不再承擔其他的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資產承擔責任。
也就是說,公司對外也是隻承擔有限的責任,“有限責任”的範圍,就是公司的全部資產,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擔其他的財產責任。
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區別
1、股東人數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即股東人數有最高數額限制。股份有限公司則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發起人出資設立的,且其中必須有過半數的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股東人數無最高額限制。
2、承擔債務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責任僅以其所持股份爲限。
3、轉讓股份的區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在法律上有嚴格的限制,股東轉讓出資時,必須經全部股東過半數同意。而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可以自由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資者都可以透過購買股票而成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
4、註冊資本的區別。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註冊資本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限額10萬元。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上述最低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爲人民幣500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法定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5、組織機構的區別。一般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爲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股東人數較少和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爲股東會、執行董事和監事。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其組織機構爲唯一股東、董事會和監事會。股份有限公司的組織機構包括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和監事會。
綜上所述,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關係也瞭解得很清楚了,兩者在股東人數的區別就在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規模更大,可以達到有限責任公司的四倍,就股東規模來說,在組織機構上也有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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