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認繳資本制度特點是什麼?
在公司建立前需要滿足一定的資本條件。本站小編整理出來了公司法認繳資本制度的特點和政策解讀,通常來講,我們在認繳資本制度的時候秉承的原則是放寬資本認繳的條件,但是在後期審查的時候要更爲嚴格。當然同時認繳資本的程序也得到相應的簡化。
一、公司法認繳資本制度的特點
一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覈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覈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爲避免重複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二、公司法認繳資本制度的解讀
工商登記制度將由“先證後照”改爲“先照後證”。新政透出“寬進 嚴管”的政策導向,有助於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
現行制度下,先要到主要部門取得行政許可證,才能到工商部門申辦營業執照,這就是“先證後照”。在等待許可過程中,因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創業者往往難以開展招工、洽談、簽約、貸款等企業前期籌備工作。
改革後,創業者只要到工商部門領取一個營業執照,就可以從事一般性的生產經營活動。如果要從事需許可的生產經營活動,再向主管部門申請。在等待許可期間,創業者可以着手開展一些籌備工作,這就爲企業先期發展爭取了大量時間。
此外,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度轉變爲認繳登記制度,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需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檔案。申請企業登記不用再爲註冊資本發愁。如參照國際慣例,企業股東承諾認繳多少就是多少,理論上一塊錢也能辦公司,經營者風險自擔。新政將使廣大創業者直接受益。
從方案看,“嚴管”是潛臺詞,要求企業加強自律,要求有關部門加強對市場主體、市場活動監管。
這項制度的妥善施行,不僅有利於一大批小公司的成立與崛起,也有利於個人工作的尋找。如果還有什麼疑問,可以移步工商部門諮詢,當然本站也竭誠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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