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公司需要注意保護債權人哪些權利
兼併收購9.68K
合併公司需要保護債權人的權利有:
1、知悉權:即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2、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3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1、知悉權:即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在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2、清償或擔保的請求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3、權利損害的救濟請求權。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173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
公司合併須經哪些法定步驟
公司合併必須履行以下程序:1、訂立合併合同;2、作出合併決議;3、編制表冊;4、通知債權人;5、合併登記。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透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公司的合併可分爲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
-
分公司如何承擔責任,分公司在案件糾紛中的訴訟地位
對涉及分公司的訴訟地位和民事責任承擔,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一、對於分公司已不存在,或關閉、或撤銷的情況,其民事責任承擔能力消亡,不再具有訴訟主體資格,但其權利義務應由其開辦、設立的總公司直接行使或承擔。此時應以總公司爲被告,原分公司的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
公司整合是什麼意思
公司整合是指企業制定更具響應性的業務流程,不僅要滿足企業監管的要求,還要提高企業工作效益與響應時間。《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合併可以採取吸收合併或者新設合併。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爲吸收合併,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
-
公司合併須經哪些法定手續
公司合併必須履行以下程序:1、訂立合併合同;2、作出合併決議;3、編制表冊;4、通知債權人;5、合併登記。公司合併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透過訂立合併協議,共同組成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爲。公司的合併可分爲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