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繳註冊資金和註冊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一、實繳註冊資金和註冊資本的區別是什麼?
實繳註冊資金和註冊資本的區別主要是實繳的註冊資金並沒有登記的註冊資金高,所有者向企業投入的資本,在一般情況下無需償還,可以長期週轉使用。我國目前實行的是註冊資本制度,要求企業的實收資本與其註冊資本相一致。我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規定,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企業的註冊資金應當與實有資金相一致。企業實有資本比原註冊資金數額增減超過20%時,應持資金使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如擅自改變註冊資金或抽逃資金等,要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
此外,還有一點應注意,就是企業可以採用不同的方式籌集資本,既可以一次籌集,也可以分次籌集。分次籌集時,所有者最後一次投入企業的資本必須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6個月以內繳足。因此,在某一特定的期間內,企業實收資本可能小於其註冊資本的數額。
二、公司註冊資金認繳的注意問題
1、認繳時限越長越好。認繳金額,認繳期限等資訊都將對社會公佈,企業運營過程中,認繳期限太長會引起合作伙伴對公司誠信和實力產生懷疑;企業應該根據自身實力、經營規模和創業規劃來確定認繳期限,樹立誠信意識。
2、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註冊資本“實繳”改爲“認繳”,並不意味着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企業應在承諾的認繳期限內繳納完畢,同時以認繳的出資額爲限承擔責任。在交易過程中,“只認不繳”會影響公司的誠信度;監管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抽查,如果企業未兌現認繳的承諾,主管部門將按照《公司法》進行處罰,並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寫進全國聯網的“黑名單”,導致“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3、不花錢也能辦公司“認繳制”也是有額度的,“零元”肯定不能註冊,而且,註冊資本只是設立公司的條件之一,公司要維持基本運營,還需要場地、設備、員工等,不花錢也能辦公司是不可能的。
三、公司註冊資金認繳的好處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覈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覈准、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爲避免重複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註冊資金一般都是透過認繳的方式湊齊的,故此很多公司的實繳註冊資金與登記的註冊資金是不對等的,對於那些在註冊時沒有足夠的資金的股東,必須在公司註冊之後的兩年內,就繳納齊全自己認繳的資金,否則公司是有可能會破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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