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公司破產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第七條規定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一)第一條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並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備破產原因:
(一)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
(二)明顯缺乏清償能力。
相關當事人以對債務人的債務負有連帶責任的人未喪失清償能力爲由,主張債務人不具備破產原因的,人民法院應不予支援。
第二條 下列情形同時存在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一)債權債務關係依法成立;
(二)債務履行期限已經屆滿;
(三)債務人未完全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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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申請破產程序
破產程序大概可以分爲以下幾個階段:開始程序、宣告程序、進行程序、終結程序、復權程序開始程序破產程序因當事人申請而開始,債權人和債務人都可以提出破產申請。提出申請時,必須講明破產原因。破產案件一般歸債務人營業所在地的法院管轄;無營業所的,歸債務人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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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要如何清償債務
公司宣佈破產後,債務以公司剩餘財產按照債務優先順序承擔還款責任。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等等。【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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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組成員人數的規定
清算組成員通常不少於是三人。只要透過《股東會決議》同意人員即可,最終清算報告是由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清算小組只是協調、督促清算按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作用。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應由由股東組成。公司要做註銷前,對清算組成員的具體要求,根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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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清算需要多長時間
45日。《公司法》規定公司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應當在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