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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昌住房公積金新規是什麼?

一、許昌住房公積金新規是什麼?

許昌住房公積金新規是什麼?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依法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和職工有權督促單位按時履行下列義務

(一)住房公積金的繳存登記或者變更、註銷登記;

(二)住房公積金帳戶的設立、轉移或者封存;

(三)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

第三十五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督促受委託銀行及時辦理委託合同約定的業務。

受委託銀行應當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定期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有關的業務資料。

第三十六條 職工、單位有權查詢本人、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情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受委託銀行不得拒絕。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辦法。

住房公積金辦理規定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具體的條件如下所述:

1、按規定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在申請貸款時已連續繳存六個月(含)以上。

2、購買住房爲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規定的購房合同和相關證明材料,並同意以所購住房作爲貸款擔保。

3、購買商品房的,銷售樓盤已經中心審批同意,在合同簽訂(付款方式約定爲按揭貸款)、支付首付款後,提出貸款申請。

4、購買二手房的,房產代理中介已經中心備案,在合同簽訂(付款方式約定爲按揭貸款)、支付首付款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5、購買公有住房的,應在合同簽訂、全部房價款已付清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6、拆遷安置的,應在合同簽訂、全部房價款已付清後,辦理房產交易過戶手續前,提出貸款申請。

二、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辦理流程是怎麼樣的?

1、業務諮詢

由於不同城市的貸款業務有所差異,所以職工應向其所在城市的公積金管理中心進行異地貸款業務諮詢,公積金管理中心一次性告知貸款所需審覈的材料。

2、提交申請

職工本人或其委託人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提出申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根據職工申請,覈實職工繳存貸款情況,對未使用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或首次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已經結清的繳存職工,出具《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

3、覈實資訊

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覈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資訊真實性和完整性,覈實無誤的,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覈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臺賬。

4、標識和記錄貸款情況

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果住房公積金個人帳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在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很多人購買商品房的時候都會採取公積金貸款,因爲這樣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比普通的貸款利率要低一點,所以是比較划算的,但是公積金貸款是有條件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