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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要交契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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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要交契稅嗎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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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過戶要交契稅嗎

  離婚房產過戶不需要交契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國稅函〔1999〕391號)檔案,該檔案明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爲。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  婚姻法有規定,夫妻倆可以形成書面約定婚前或者婚後住房財產爲一方所有,或兩方共有,房管部門不會知道夫妻倆是否有此類約定。  所以,在過戶住房時候,只要房產證登記人是已婚身份,都會要求房產證登記人和配偶一起持有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住房房產證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一起簽字辦理過戶手續。  《房屋登記辦法》: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三十二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應當在有關法律檔案生效或者事實發生後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一)買賣;  (二)互換;  (三)贈與;  (四)繼承、受遺贈;  (五)房屋分割、合併,導致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六)以房屋出資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分立、合併,導致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