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戶主可以寫幾個人?
在中國,買房一直是一件人生大事。房屋交易成功之後,需要辦理房產證證明自己的額所有權。這就涉及房產證戶主問題。很多人因爲戶主寫誰鬧得不可開交,也有人不清楚戶主應該是誰。那麼買房子戶主可以寫幾個人?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嗎?
一、戶主人數
辦房產證的時候會要求你們填寫一項是房產所有人占房產出資的比例的,如果一個人就是百分之百,如果兩個人的話就可以按照你們各自出資的比例寫清楚,房產證出來後在房產證上面都會有標明的每個人占房產的份額是多少,是受法律保護的,房產共有人有幾個就有幾本房產證,也是可以用兩個人的公積金進行貸款的。因此戶主人數沒有限制。
二、相關法律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二百九十七條 【共有及其類型】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百九十八條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按照其份額享有所有權。
第二百九十九條 【共同共有】共同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共同享有所有權。
第三百條 【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權】共有人按照約定管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百零一條【共有物的處分、重大修繕和性質、用途變更】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變更性質或者用途的,應當經佔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零二條【共有物管理費用的分擔】共有人對共有物的管理費用以及其他負擔,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額負擔,共同共有人共同負擔。
第三百零三條【共有物的分割】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係的,應當按照約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第三百零四條【共有物的分割方式】共有人可以協商確定分割方式。達不成協議,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分割且不會因分割減損價值的,應當對實物予以分割;難以分割或者因分割會減損價值的,應當對摺價或者拍賣、變賣取得的價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應當分擔損失。
第三百零五條【按份共有人的份額處分權和其他共有人的優先購買權】按份共有人可以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第三百零六條【優先購買權的實現方式】按份共有人轉讓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份額的,應當將轉讓條件及時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應當在合理期限內行使優先購買權。
兩個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共有份額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第三百零七條【因共同財產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的對外、對內效力】因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產生的債權債務,在對外關係上,共有人享有連帶債權、承擔連帶債務,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連帶債權債務關係的除外;在共有人內部關係上,除共有人另有約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額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債權、承擔債務。償還債務超過自己應當承擔份額的按份共有人,有權向其他共有人追償。
第三百零八條【按份共有的推定】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沒有約定爲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關係等外,視爲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條【按份共有人份額的確定】按份共有人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的份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出資額確定;不能確定出資額的,視爲等額享有。
第三百一十條 【用益物權、擔保物權共有的參照適用】兩個以上組織、個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權、擔保物權的,參照適用本章的有關規定。
三、房產證上戶主和共有人有什麼區別?
1、共有權人簡單來說就是房產證上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產權人,房產證上的人即爲共有權人。
2、法律上共有權分爲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相應的共有權人也就分爲兩種。合同上的共有權人指的是按份共有人。
3、 共同共有這僅存在於法律規定的少數情況。如夫妻共有財產、家庭共有財產、遺產爲分割前繼人共有。這幾種情況下,出售物業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4.按份共有,除了共同共有的幾種情況外,都屬於按份共有的情況。如A和B共有一物業,兩人各佔50%的份額的份額,兩人可以分別轉讓其各自的份額。
綜上所述,針對“買房子戶主可以寫幾個人”這一問題,我們清楚知道法律並沒有明確的人數限制。房產證上的名字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多個。但是小編建議大家不要因爲無限制,就寫上親人的名字。如果親人離世,還需要辦理房產證變更,也會帶來麻煩。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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