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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交首付不籤合同怎樣處理

買房交首付不籤合同怎樣處理
能否推遲簽訂合同需看是否有約定?
首先看認購協議或者認籌協議上對於合適簽訂購房合同是否有約定,例如多長時間內簽訂購房合同,或者是簽約時間爲開發商電話或書面通知爲準等字樣的相關內容;同時也可能存在很多違約條款。
如果合同中對於簽訂購房合同的時間有約定,那麼購房者是不能隨意推遲簽訂購房合同的,如果逾期簽訂,那麼開發商可能要求索賠違約金,而在房源緊俏的情況下,還會直接將房源出售給他人;購房者此時損失將比較大。
如果沒有約定,那麼協商後,按照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簽訂合同;是不是隻要有約定就完全不能協商了呢?其實也不是。
如果合同有約定,而您提前和開發商協商清楚,推遲簽訂購房合同,只要不是惡意的,多數開發商還是會同意的;什麼是惡意的,例如貸款買房時,不能辦理貸款,推遲簽訂合同;或者是又看中其他的樓盤不想買房而故意推遲簽訂購房合同等,開發商認爲是惡意,則將按照約定來處理違約政策。
此時核心需要注意,貸款不成,如果是因爲自身原因,那麼責任需要自己承擔;如果是因爲開發商的原因,那麼則由開發商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條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