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中退房情形有哪幾種?
實踐中退房情形有哪幾種?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是開發商延期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即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已到,業主們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備入住條件。根據《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實踐中我們經常碰到這樣的合同條款:合同中規定開發商的交房時間,每逾期一日,開發商支付已付房款萬分之一違約金,逾期超過三或六個月,購房人可以退房,開發商應承擔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這種違約金約定過低,既不能彌補購房人損失,又不能對開發商起到制約作用。
2、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目前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商沒有經過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這裏要注意的是,開發商在書面通知購房人設計變更後,購房人如不同意設計變更,要求退房的,應在約定或法定的期限內提出書面退房申請,並且儲存有關開發商收到書面申請的證據,否則就喪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權利,或無證據證實已在規定期限向開發商提出過退房申請。造成不利的局面。
對開發商交房,法律、法規中有條件限制,若不能滿足,則就不允許開發商向購房者交付商品房。而此時,購房者也可以以此爲由,拒絕收房。因此,造成的損失,同時也能要求開發商作出賠償。而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不能馬上要求解除購房合同,需要先作出催告,給予開發商一定的時間,但是在催告之後超過3個月,還不能交房的話,此時就可以要求退房。
-
農村閒置土地處置辦法有哪些
農村閒置土地處置辦法有哪些既然土地閒置能夠帶來這麼大的危害、影響那麼我們就應該不浪費這樣的“好機會”,讓農村閒置土地,變得不再“閒”,看看這些妙招頂用嗎?1、清理農村閒置宅基地農村閒置宅基地的存在,造成了土地資源的巨大浪費,不利於農村的可持續發展,鑑於這...
-
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釋
《土地管理法》,是一部十分重要的法律,在我們的土地管理中是十分重要的,我們是需要嚴格按照法律去執行的。那麼,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釋的主要內容有哪些呢?我們該如何解讀司法解釋呢?下面,小編會爲大家帶來相關的法律知識的介紹。一、土地管理法司法解釋(一)新《土地管...
-
四川省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內容是什麼
四川省房產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房產稅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的城市和工礦區內徵收。具體徵稅範圍,由縣級人民政府按照批准的城鎮近期規劃確定。第三條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
-
交房日期寫錯算違約嗎?
一、交房日期寫錯算違約嗎交房日期寫錯了不算違約,違約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行爲。交房日期寫錯的可以協商變更交房日期,交房日期寫錯不是對合同的根本性違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