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糾紛法官怎麼處理
法律3.06W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爲,離婚就意味着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想諮詢一下離婚糾紛法官怎麼處理啊
1、 同居與重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2、 家庭暴力與虐待、遺棄: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 賭博等惡習: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 、分居滿二年: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 、一方被宣告失蹤: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6 、禁止結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發生性行爲,且難以治癒的;
7 、婚姻基礎: 婚前缺乏瞭解,草率結婚,婚後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難以共同生活的;
8 、精神病: 婚前隱瞞精神病,婚後經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對方患有精神病而與其結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欺騙: 一方欺騙對方,或者在結婚登記時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的;
10 、未同居生活:雙方辦理結婚登記後,未同居生活,無和好可能的;
11 、包辦買賣婚姻 包辦、買賣婚姻,婚後一方隨即提出離婚,或者雖共同生活多年,但確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一方有期徒刑 一方被依法判處長期徒刑,或其違法,犯罪行爲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
13 、其他: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4 、軍婚離婚:軍婚的離婚一般應經過軍人的同意,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的過錯,重大過錯是指《婚姻法》第33條所稱的“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主要包括下列情形: (1)重婚或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其他嚴重傷害夫妻感情的情形。
以上就是離婚糾紛法官怎麼處理回答望採納
-
農村土地糾紛法律
農村土地能不能私自買賣建房子?您好,根據您的描述,具體案情建議可以馬上撥打我們頭像下面的聯繫方式詳細說明案件情況,讓我們直接爲您解答,我們團隊每年辦理貨款糾紛案件上千件,積累了大量的辦案經驗,近期剛辦結幾件與您類似的案件,以便儘快爲您制定更詳細更合理更高效...
-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是否屬於民事糾紛要看是何種糾紛,如果是不服拆遷補償與行政機關產生的糾紛就可以認定爲行政糾紛,如果是屬於個人與拆遷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那麼是可以認定爲民事糾紛,這都是有區別的。...
-
二手房轉讓要哪些材料
二手房過戶要準備什麼材料1、買方:本人到場,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買賣合同。2、賣方:持有效身份證件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3、該房產爲夫妻共有時,則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並提供有效身份證、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等其它相關證件。4、如果該房產處於出租狀態...
-
酒精含量138毫克開車會怎麼判
酒精含量138毫克開車會怎麼判1、醉駕,一般會被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並處罰金數千元。2、如果沒有無證駕駛、酒駕前科等從重處罰的情節,可以判處緩刑。3、《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