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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狀上怎麼寫住址,法律有哪些規定

法律2.12W
起訴狀上怎麼寫住址,法律有哪些規定
起訴狀上怎麼寫住址,法律有哪些規定
律師解答
起訴狀上寫住址應當寫住所地的地址,如果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應當寫經常居住地的地址。
起訴狀需要包括的內容有: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等資訊,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則需要包括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
3、當事人提起該訴訟的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4、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和證據來源,有證人的,還應當包括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資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資訊;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