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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有冷靜期嗎

法律1.19W
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有冷靜期嗎
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有冷靜期嗎
起訴離婚沒有冷靜期,只有協議離婚纔有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指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