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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子女歸前夫後面財產繼承

法律1.38W
離婚後子女歸前夫後面財產繼承
離婚後子女歸前夫後面財產繼承
離婚後子女歸前夫的情況下,後面也是可以繼承財產的,父母離婚並不影響子女的繼承權。

死者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扶養關係的繼承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死者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義務的繼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爲第二順序的繼承人。

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爲第一順序繼承人。

繼承開始後,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時,遺產由其繼承。

只有在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在第一順序繼承人全部放棄或喪失了繼承權的時候,第二順序的繼承人才能繼承。

同一順序繼承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但不等於個人所得的份額絕對平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生前盡了主要扶養義務的可以多分。

對有扶養能力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應當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