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癱瘓離婚

法律3.3W
癱瘓離婚
老公癱瘓幾年可以離婚
法律並沒有規定夫妻一方癱瘓幾年可以離婚,離婚是以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沒有調解可能爲基礎的,不是看一方是否患有疾病。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