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
法律1.29W
民事訴訟法裏的審判監督程序和刑事訴訟法審判監督程序有什麼區別
刑事訴訟法與民事訴訟法中的審判監督程序最大的不同是被監督主體、以及監督程序不同,1、民事訴訟法的原被告雙方都是自然人,監督程序爲,如果一方或雙方,透過上訴判決後對結果依然不服,雖然判決爲最終判決,但原被告一方或雙方均可向檢察院直接提出抗訴,檢察院決定是否受理。2、刑事訴訟法中,原告是公訴機關,如果提出抗訴,一般多事由被害人提出,而被害人是沒有在原告位置的,這時候被害人只能找公訴機關抗訴,而如果是公訴機關認爲判決不合理,則可以直接提出抗訴(一審判決後,二審公訴機關的身份爲抗訴機關)在實踐中,抗訴的實行由原告或被告提出並予以接受的抗訴情況是很少見的,多數是在刑事案件中公訴機關自行提出的抗訴多見。 審判監督程序的意義是透過審判監督程序,可依法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有利於保證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準確有效地懲罰犯罪分子,充分體現和貫徹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方針政 審判監督 策;有利於加強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對下級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監督,及時發現審判中存在的問題,改進審判工作方法和作風,提高審判人員的素質;透過審判監督程序,可以充分發揮人民羣衆對審判工作的監督作用。-
最新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
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不能。挪用公款300萬元,涉嫌挪用公款罪,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企業間的民事起訴狀範文
民事借貸起訴狀範文原告×××(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號)。聯繫電話×××被告×××(寫法同上)請求事項1.判令被告×××;2.本案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
二手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
宅基地買賣協議書範本甲方:身份證:乙方:身份證:甲、乙雙方本着責任分清、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協商,現就甲方向乙方有償轉讓之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長期使用)及上蓋有一層的房產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達成轉讓協議如下:一、宅基地坐落、面積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