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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自費部分誰承擔

法律3.12W
工傷賠償自費部分誰承擔
工傷自費部分誰承擔
你好,關於工傷自費部分誰承擔,首先應當由工傷職工本人個人或者與醫療保險基金共同負擔,用人單位不承擔責任。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規定:“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基金未支付的醫療費用,一是不在報銷範圍的超標準費用,二是治療其它疾病的費用。其中超標準費用應當由工傷職工本人負擔,治療其它疾病的費用應當按照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辦法規定由職工個人或者由醫保基金和職工個人按規定分擔。

附: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