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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企業產假多少天

法律1.38W
廣東省企業產假多少天
廣東省私企產假多少天
廣東省產假規定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27號,《廣東省實施〈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辦法》已經2017年11月3日廣東省人民政府第十二屆85次常務會議透過,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時遇有難產的,增加30天產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獎勵假。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終止妊娠的,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享受15天至30天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終止妊娠的,享受42天產假;懷孕滿7個月終止妊娠的,享受75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