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方如何應對共同海損
法律1.69W
貨方如何應對共同海損
在執業過程中我們發現,一般來說,船東應對共同海損的措施相應較多,例如按照《InternationalSafetyManagementCode》(《國際安全管理規則》簡稱《IS規則》)中的要求,爲了對船東進行某些必要的約束,船東應及時執行以下原則:orthiness(適航性);
iligence(盡職);
neinsurance(保險);
etentcrew(適航船員);
dit(《IS規則》審查);
statecontrol(港口管理)。
那麼貨方應如何盡力預防及應對共同海損呢?
A.貨方無論採取何種價格條款,在選擇船運公司時,應注意:
a.船運公司的聲譽;
b.船運公司的船舶條件(例如是否船齡過長);
c.船運公司的船員素質;
d.船運公司的管理印象,如對IM的貫徹是否全面;
e.船運公司的保險人。
B.當船長或船東宣佈共同海損時,貨方應該:
a.以最快時間通知保險人;
b.配合保險人開展驗貨及理賠;
c.爲減少損失,簽發共同海損保函;
d.準備向保險人索賠的有關資料;
e.如對共同海損存有異議時,向保險人提出仲裁或訴訟建議。
總之,共同海損(GeneralAverage)與單獨海損(ParticularAverage)存在較大不同,並且共同海損所涉及的當事人較多,牽連多個國家處理時間又較緊迫。因此,在處理時應及時、合理爭取相應措施,以減少和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
武漢房產繼承公證找誰
房產繼承公證也就是繼承權公證。繼承權公證是公證機關根據法定繼承權,遺囑繼承權和協議繼承權等國家法律所承認的繼承權,對繼承死者生前私有財產者,進行身份確定,材料覈實等一系列工作後,所出具的公證書。繼承權公證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有無遺囑分爲依遺囑繼承、...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法36條規定是什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
成立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檔次是怎樣這一問題,解答如下:減刑,是指對原判刑期適當減輕的一種刑法執行活動,面向社會公開。減刑的程序如下:1、提請減刑、假釋,應當由分監區召開全體警察會議,根據法律規定的條件,結合罪犯服刑表現,集體評議,提出建議,報經監區長辦公...
-
在線教育機構拒絕退錢報警會怎麼處理
在線教育機構拒絕退錢報警會怎麼處理報警沒有什麼用,建議向法院起訴。1、培訓機構不退費屬於民事糾紛,報警的話,警察可能會進行調解,也可能讓當事人去法院起訴。2、因此,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行動建議:1、培訓機構不退費屬於民事案件,報警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