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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寧波公積金提取

法律2.65W
配偶寧波公積金提取
寧波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職工本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的存儲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8)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9)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10)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戶內存儲餘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