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人會議的職權具體有哪些
法律1.95W
債權人會議的職權具體有哪些
1、債權人會議的職權有以下內容:覈查債權;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監督管理人;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等。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六十一條
債權人會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覈查債權;
(二)申請人民法院更換管理人,審查管理人的費用和報酬;
(三)監督管理人;
(四)選任和更換債權人委員會成員;
(五)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
(六)透過重整計劃;
(七)透過和解協議;
(八)透過債務人財產的管理方案;
(九)透過破產財產的變價方案;
(十)透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
(十一)人民法院認爲應當由債權人會議行使的其他職權。
債權人會議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議作成會議記錄。
-
最新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
挪用公款300萬能免刑嗎不能。挪用公款300萬元,涉嫌挪用公款罪,應當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按照規定,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挪用公款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是挪用公款罪,處五...
-
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辦,酒駕致人傷亡
酒駕致人死亡怎麼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酒駕肇事致人死亡怎麼辦,酒駕致人傷亡”的解答如下:酒駕致人死亡屬於交通肇事,一般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實際判刑得看具體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
-
贍養費糾紛的訴訟範圍
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你好,根據規定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爲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人不願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爲共同原告。可以看出:沒有贍養糾紛案件...
-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
拆遷開庭屬於民事糾紛嗎是否屬於民事糾紛要看是何種糾紛,如果是不服拆遷補償與行政機關產生的糾紛就可以認定爲行政糾紛,如果是屬於個人與拆遷單位之間產生的糾紛,那麼是可以認定爲民事糾紛,這都是有區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