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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婚前購房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離婚時,被大家廣泛關注的並且最容易引起爭議的問題就是財產分割,其中,房產又是重要的一個環節。在處理房產分割的問題上,夫妻雙方有時很難達成同意意見。老公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時應該如何分配,這需要分情況討論。

對方婚前買的房子離婚怎麼分,婚前購房婚後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1、如果是您老公婚前全款購買的房屋,婚後也沒有相關協議或者房產證也沒有加您的名字的話,一般認定爲您老公的個人財產。

  2、如果您老公婚前全款購買房屋,婚後加名登記爲夫妻雙方的行爲,通常認定爲贈與,在這種情況下,該房屋從一方婚前個人所有轉變爲夫妻共同共有。

  法律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後,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也就是說房產的所有權是以房產證上登記的爲準。婚後對房產登記的加名行爲,視爲房屋原所有權人自願贈與房產的行爲,該行爲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因此該房產爲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對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同等的權利。如果產權登記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對該不動產就有產權份額。即便是一方婚前個人購買的房屋,只要婚後增加另一半名字,此房產就變爲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證加名時,如雙方未約定對於房屋各自佔有的份額並在房產證上登記爲按份共有,那麼雙方對於房屋處於共同共有狀態。但有需要明確的是,在分割時的比例並不一定就是各方各佔二分之一,一般來說,關於財產的分割,有協議的從協議,沒有協議的,還需要綜合考慮各方對房產的貢獻等因素。但是不同地區、不同法院甚至不同的法官對此類案件的判決也會有不同的結果。如果婚後加名且對份額作出了明確的登記,一般會以登記的份額爲準。

  3、如果您老公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有共同還貸行爲,即使婚後未加名,對於婚後共同還貸及增值部分也是可以作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的。

  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問題,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分情況的,很難形成一個同意的答案。因爲每個家庭情況的複雜程度不同,牽涉到的方面也不一樣,所以需要視具體情況而定。還有疑問的可以諮詢專業的律師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