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地下停車場積水導致業主摔倒,物業有責任嗎?
物業公司對小區履行管理和維護義務。所以基於管理行爲,物業可以對修建了地下停
車場的小區收取相應的停車管理費用。那麼小區業主在停車場發生安全事故造成損害,
可以向物業主張賠償嗎?
基本案情
2020年8月31日,某小區的物業保潔員在沖洗地下停車場地面。此時,業主鍾
女士剛好開電動車載兒子小蘇出門,由於地面積水溼滑,鍾女士駕駛電動車經過時不慎
滑倒,車輛壓到小蘇。送醫院後檢查發現,小蘇左腿多處骨折。小蘇住院接受治療13天
後出院,但仍需休息療養數月,不僅影響日常行走,還導致小蘇未能到校學習,嚴重影
響學業進度。鍾女士認爲,物業在清洗地下停車場後,未及時清理地面積水,且沒進行
任何警示或防滑的安全防護措施,導致發生這起安全事故的發生,使年幼的小蘇身心受
到損傷。鍾女士認爲物業公司的行爲構成侵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於是鍾女
士將物業公司起訴至法院,要求物業公司支付小蘇的醫療費、醫藥費、輔助器具費、護
理費、住院伙食補助、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傷殘賠償金等費用合計130787元。
爭議與事實
本案爭議的焦點在於:
一、物業公司是否違反公共場所安全保障義務,是否應承擔賠償責任。我院查明的事
發當時的監控視頻顯示,當日早上物業保潔員清洗車庫時地面溼滑,監控範圍內未見到
慢行提醒標識。鍾女士騎速較快,左轉拐彎時未見明顯減速,車輛向左側滑並壓着小蘇
致其受傷。
二、小蘇的損失的認定問題。鍾女士提交了醫療醫藥發票、購買手動輪椅等輔助器具
的發票、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司法鑑定所開具的司法鑑定意見書。經查明,小
蘇一共花費醫療醫藥費和輔助器具費合計6795.20元;醫院診斷書顯示小蘇住院治療13
天,住院期間陪護1人,出院後建議休息3個月;司法鑑定意見書鑑定小蘇未構成傷殘。
審理結果
關於焦點一,法院認爲,物業公司進行地下車庫清潔作業時,未及時排除公共場
所地面溼滑的妨害,也未及時設定提醒標識等安全保障義務,造成小蘇損害,應當承擔
侵權賠償責任;而鍾女士作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明知經過的地面溼滑,卻沒有減速
以避免意外的發生,鍾女士未盡謹慎注意義務,對小蘇損害的發生也存在過錯。綜合本
案實際情況及雙方的過錯程度,法院認定物業公司和鍾女士對小蘇的損害各承擔50%的
侵權責任爲宜。
關於焦點二,小蘇的醫療醫藥費有醫療發票、輔助器具有發票予以證明,予以認定;
根據住院及護理天數,對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酌定計算相應費用;經鑑定,
小蘇未構成傷殘,且無證據證明本次損害事故對小蘇造成嚴重的精神損害,故對傷殘賠
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不予支援。
法官說法
承辦法官認爲,物業公司作爲小區的管理人,對小區業主應盡到法律規定的安全保
障義務。在小區的管理中,對於安全隱患問題,要及時作出反映,如:擺放警示樁、張
貼告知書、清除安全隱患等。同時,本案中的鐘女士作爲一個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也
有義務維護自身和被監護人安全。鍾女士由於在地庫行駛中,未盡到應有的安全行駛義
務,致使小蘇摔倒受傷,也需承擔相應責任。
聲明:本文來源“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在此致謝!
-
實務中認定自首的32個裁判要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行政違法,在被行政拘留期間交代自己犯罪事實的,如何認定自首?刑事審判參考第468號案例認爲對此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因爲行政拘留等非刑事強制措施與刑事偵查活動有質的區別,對於犯罪嫌疑人在該期間交代罪行的行爲是否成立自首應當嚴格按...
-
民營企業合規審查之刑事篇(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
民營企業合規審查之刑事篇(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一、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僞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僞造公司...
-
婚後發現老公有外遇該怎麼處理
婚姻中如果一方有外遇,提出,作爲無過錯方的你需要收集相關的證據來證明是他自己有了外遇,過錯在他,這樣就可以在夫妻共有的時候,向你傾斜。下面,北京安嘉律師事務所爲大家介紹老公有外遇怎麼處理。一、妥善處理自己的情緒一旦確認老公有外遇,正常人都會出現憤怒、羞辱...
-
富陽區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是什麼
富陽區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是什麼導讀:富陽區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要根據補償的項目進行分析。房屋拆遷補償的項目有房屋價值的補償、臨時安置的補償等。需要注意的是,房屋拆遷補償款是可以繼承的。一、富陽區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是什麼富陽區房屋拆遷補償新標準要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