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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是否需請律師,構成犯罪麼?

醉駕3.14W

醉駕是否需請律師,構成犯罪麼?

我們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而且醉酒駕駛已經入刑了,如果構成醉酒駕駛刑事案件的範圍,將承擔刑事責任。但是依然有些人會知法犯法,醉駕之後被發現,可能會想知道醉駕是否需請律師,構成犯罪嗎?那麼本文就針對這個問題做一個解答。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一、醉駕是否需請律師,構成犯罪麼?

不一定非要律師辦理醉駕的。

醉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不聘請律師。是否需要律師爲其辯護,司法機關根據案件事實決定。

醉駕屬於犯罪行爲。同其他犯罪行爲一樣,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權利聘請律師作爲辯護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爲其提供辯護。

二、相關法律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上就是關於醉駕是否需請律師,構成犯罪嗎的全部內容。透過本文我們可以知道,醉駕不一定要請律師,但是醉駕是構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不過是否要請律師辦理案件主要是看具體情況,司法機關會根據案件事實做出決定,然後再選擇是否要請律師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