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嗎?
交通事故已經成爲了現代生活中人們最容易遭受的事故之一,關於事後賠償的問題往往又容易引起糾紛,許多受害者因此很擔心,想知道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嗎?下面,本站的小編就爲大家講一下該問題,希望對您解決交通事故賠償的糾紛問題有所幫助。
一、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
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從傷害行爲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後一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爲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爲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 ,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爲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爲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 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二、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
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綜上所述,對於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嗎這個問題我們給出的回答是肯定的,進行訴訟都是有一定的訴訟時效的,交通事故賠償不管是人身的還是財產或者兩者都有的情況,都有時效的限定,法律的規定也有所不同,所以當事人最好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訴訟,以免超過訴訟時效,無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透過瞭解賠償範圍也可以知道自己所獲的賠償的項目,避免有所遺漏。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上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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