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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訂立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協議書

怎樣訂立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協議書

在交通事故頻發的今天,擁有一份交通事故保險合同對於有車一族來講十分重要。在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車主們基於保險合同上享有的權利,可以獲得相應賠償。那麼我們應該怎樣與保險公司簽訂一份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協議書呢?下面是一篇範文。

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協議書

甲方(投保人):

乙方(保險公司):

使用說明

一、保險公司與個人簽訂保險合同時,雙方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本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保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和投保人親自簽訂,並加蓋保險公司公章(保險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合同參考文字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清楚。

四、保險公司應當向投保人如實提供保險產品的詳細說明、常用術語解釋,對於格式條款要按照有利於投保人的方式解釋。

五、雙方當事人可以書面形式對本示範文字內容進行變更或者補充。變更或者補充的內容,不得減輕或者免除應當由保險公司承擔的責任。

六、本文字僅適合於交通事故意外傷害保險合同使用。

甲方(投保人):

性別:

x年x月x日出生

民族:

職業: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乙方(保險公司):

住所地: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聯繫方式:

負責人:

職務:

聯繫方式:

第一條

年滿3週歲至70週歲、身體健康的自然人,可作爲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爲投保人。被保險人爲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爲投保人。

第二條

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踏人乘坐的合法營運交通工具人口,在交通工具內因交通事故導致身故或殘疾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上所載的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交通事故,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180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相應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鑑定,並據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交通事故導致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於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交通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併以前因意外交通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同一類別交通工具所負的給付上述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以該類別交通工具所對應的保險金額爲限。一次或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該類交通工具的保險金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乘坐該類別交通工具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三條

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殘疾、身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爲;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爲而導致的打鬥、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囑,私自服用、塗用、注射藥物;

(六)原子能或核能裝臵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對於有車一族來講,與保險公司簽訂交通事故保險賠償協議書是必不可少的。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遭受到意外交通事故所產生的後果,除去自身應負責任,其餘的可以在保險範圍內進行索賠。被保險人可以根據與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挽回自身損失,在遭受交通事故之後得到金錢上的補償。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許昌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