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副駕駛處罰規定是什麼?
一、醉駕副駕駛處罰規定是什麼?
副駕駛乘客沒有實際駕駛機動車,故不處罰,酒駕指的是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後駕駛是指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爲,副駕駛乘客沒有實際駕駛機動車,沒有酒後駕駛副駕駛處罰的規定,因此不予處罰。但是,如果知道司機也是酒後駕駛,也會受到危險駕駛罪共犯的刑事處罰。在以下情況下,成爲危險駕駛罪共犯:
1、在飲酒過程中,行爲人明知司機必須駕車,仍強烈勸說或威脅,刺激其飲酒,飲酒後不找司機。
2、是行爲人知道司機喝酒、教唆、脅迫或者命令司機駕駛機動車的行爲。
3、當車主知道借款人醉酒並要求駕駛機動車時,仍將車輛借給借款人。
二、醉駕開庭需要當庭宣判嗎?
法律對醉駕案件開庭是否應當當庭宣判沒有規定,即可以是當庭宣判,也可是開庭後若干天后宣判。並且法官決定案件採用哪種宣判形式,取決於案件複雜程度和審理情況。如果法官不是當庭宣判,也會在法律規定的審理期限內宣判。
第一、醉駕屬於刑事案件,其開庭和宣判,適用法律上的相關規定。
第二、法律上規定了兩種宣判形式,一是開庭後當庭宣判,一是開庭後若干天后再宣判。對於哪些案件應該選擇哪種宣判方式,在法律中中並沒有規定。一般說來,這是法官可以自由決定的範圍。從實際情況看,法官是否選擇當庭宣判,主要取決於案件複雜程度和審理情況;如果案件簡單且判決結果明確的,就可以當庭宣判;如果案件複雜或判決結果較難確定的,一般要等到開庭結束後若干天后再宣判。
存在酒駕行爲,副駕駛是不處罰的,醉駕並不需要當庭宣判,因爲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規定,對於醉駕的案件來說,可以當庭宣判,也可以擇期宣判,醉酒駕駛機動車屬於刑事案件,要受到相應的刑事處罰,對醉駕的司機可能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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