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错医院要调解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医疗事故责任1.96W
判定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通常医师的过错行为包括以下三方面:
第一、违反注意及预见义务。
注意及预见义务是指医师在从事执业诊疗活动时应保持足够小心谨慎,以预见医疗行为的后果和避免发生损害结果。
医疗注意及预见义务是医疗过程中的一种法定义务,是确保医疗行为风险最小化及发生不良后果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医生的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定注意义务及行业内部行为规则的要求,就被认为是具有过失的。
第二、医疗告知是医疗单位在从事医疗过程中的另一项法定义务,以患者知情同意权为理论基础,是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一项重要标准。在医疗过程中未尽告知义务,可以认定存在过错。但仅仅履行告知义务,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直接依据,还要看其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及有无违反基本诊疗原则。
第三、违反基本医疗法规和诊疗原则。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和诊疗规范、常规是判定医疗行为是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一、违反注意及预见义务。
注意及预见义务是指医师在从事执业诊疗活动时应保持足够小心谨慎,以预见医疗行为的后果和避免发生损害结果。
医疗注意及预见义务是医疗过程中的一种法定义务,是确保医疗行为风险最小化及发生不良后果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医生的行为只要违反了法定注意义务及行业内部行为规则的要求,就被认为是具有过失的。
第二、医疗告知是医疗单位在从事医疗过程中的另一项法定义务,以患者知情同意权为理论基础,是判定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的一项重要标准。在医疗过程中未尽告知义务,可以认定存在过错。但仅仅履行告知义务,也不能作为免责的直接依据,还要看其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以及有无违反基本诊疗原则。
第三、违反基本医疗法规和诊疗原则。
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和诊疗规范、常规是判定医疗行为是存在过错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一条
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咨询;但是,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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