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被告如何确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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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二审上诉状怎样写
律师解析:行政诉讼二审上诉状应当这样写:首先,需要写清楚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个人基本信息;其次,需要写清楚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文号和上诉人收到的时间以及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另外,应写明上诉的请求和理由;最后,应注明提出上诉的时间。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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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行政诉讼的地域管辖?
律师解析:地域管辖权应当按照如下情形确定:1.应当到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2.由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管辖;3.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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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受什么的干涉?
律师解析:人民法院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分为:1、最高人民法院;2、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3、专门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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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什么呢
律师解析: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如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