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一、不能批准逮捕的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情形:
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
3、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
4、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批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在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也不同。在侦查阶段考虑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该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 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只要求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发生犯罪行为——解决了适用逮捕措施的客观基础问题;是犯罪嫌疑人所为 ——解决了逮捕措施的适用对象问题。至于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内容,在适用逮捕措施时不必证明。这里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13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被 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些详尽的规定表明逮捕犯罪嫌疑人,从证据的量上讲要求“充足”,否则便不符合逮捕条件。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法》之所以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规定为逮捕的条件之一,是根据罪刑相当原则提出的。如果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逮捕的羁押期限要折抵刑期;但如果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在刑事诉讼中 便没必要把他逮捕羁押起来。虽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如果根据这种犯罪事实只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则仍然不能对犯罪嫌疑人予以逮捕。
“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而不是肯定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如何判断是否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主要根据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实践中,如果根据当时有证 据证明的犯罪事实判断可能对犯罪嫌疑人要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但人民法院审判时综合考虑其他量刑因素,判处被告人徒刑以下刑罚的,不能认为是错捕。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的时候也是慎之又慎的,因为稍不注意就很有可能因司法部门的相关权力而侵犯到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这些不能批捕的情形是法律制度当中有明确规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这些情形,人民检察院却依然批准逮捕了,这样的决定就有可能是涉嫌违法的。
-
法律规定刑拘和羁押算不算刑期
律师解析:不算在服刑,因为在羁押期间还只能说是有犯罪嫌疑,有没有罪要法院判决后才能确定。判刑后,羁押时间可以根据刑罚来折抵刑期: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
-
公安机关传唤的程序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解析: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1、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2、使用传唤证传唤。构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据触犯的罪名,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因...
-
交通事故强制执行后对方无钱赔偿后该怎样处理
律师解答:应中止执行。律师解析:交通事故强制执行后对方无钱赔偿后,应中止执行,待对方有财产可执行了再申请恢复执行。如果肇事者丧失劳动能力无力偿还的,只能由法院判决终止偿还。强制执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
-
被拘留5天有案底吗
律师解答:不一定。律师解析:不一定:1、如果是刑事拘留后如发现属于不应起诉或起诉后宣告无罪的情况不会留案底,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构成犯罪的,法院判决生效后会有案底。2、如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会留有案底,因为行政拘留其实就是对某一种已经能够认定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