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如何判刑?
一、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既遂如何判刑?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加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包括林木区域、分布、林木种植、林木树种规划、林木采伐等各项林业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以森林法为代表,包括其他国家森林保护法规以及地方森林保护法规。
国家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实行加强保护,积极发展,合理利用的方针。同时,国家还保护依法一切利用和经营管理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义务。禁止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对于因科学研究、人工培育、文化交流等特殊需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必须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来伐证。
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采伐证规定的种支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采集。对于未申请采伐证或虽申请未获批准,或者未按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方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都严重侵犯了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破坏了自然环境。
本罪的对象只能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其制品,而不是指所有的珍贵野生植物及制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国家林业管理制度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没有地域限制。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关于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以何为目的,在所不问。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有的是以营利为目的,有的仅仅是为了搭建住宅而用,有的是为了采集标本科学研究而用,但无论何种目的,只要行为人明知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予收购的,主观上即存有故意。至于不知道树木是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而收购的,不构成本罪。
无论是国家重点保护的植物,还是国家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任何人或者是单位都不得对其实施非法收购、非法运输、非法加工出售的行为,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中的任何一种,此时都会被认定为犯罪,犯罪行为人或者是犯罪单位要受到严厉的处罚。
-
和商场的租赁合同丢了怎么申请补办?
一、和商场的租赁合同丢了怎么申请补办?和商场的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
-
超出诉讼时效能否申请支付令
一、超出诉讼时效能否申请支付令债务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三条【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
-
人身自由权利的主体是什么?
一、人身自由权利的主体是什么?1、人身自由权利的主体是公民,即自然人。只有具有公民的资格,其合法的权利才能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囚犯虽然也是公民,其行为触犯了法律,其人身自由权中的身体自由权被依法剥夺了,但其人身自由权中的精神自由权仍然存在。2、中华人民...
-
2023年陪产假规定是什么
一、陪产假最新规定是什么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15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例如河南省。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国家没有规定陪产假,仅规定了产假,产假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