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是怎么没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上的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如《民事诉讼法》中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住居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而特殊地域管辖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等。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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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的赔偿责任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侵犯隐私权主要是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有时会涉及财产赔偿责任以及行政、刑事责任。我国法律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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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人身损害怎样赔偿
律师解析:人身损害赔偿这些费用: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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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精神赔偿金怎么确定?
律师解析: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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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析: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的规定为: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