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一、卖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可以拒付款吗?
可以;当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合同,一方按时付款,另一方按时提供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的,就是违约行为,买方可以如下处理:
(1)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如买卖合同约定一方违约的要支付违约金的,当卖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买方就可以拒收货物,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双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解决纠纷。
买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3)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打官司的方式维权索偿。
实践中,卖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时,买方要求赔偿的,卖方时常会找种种借口拒绝赔偿,甚至反咬一口,要求支付货款甚至赔偿。这时,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了。
三、产品质量的判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二十六条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二十七条规定了“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据上述规定可知,无论是因为产品标识不合格导致的产品不合格,还是因为内在质量导致的产品不合格,经营者的行为都属于销售不合格产品。
综合上面所说的,产品质量对于产品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双方只要签订了合同,如果出现了质量的问题,那么就一定要懂得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式来进行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的条款来进行赔偿,这样才不会引起纠纷。
-
怎么落实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督?
律师解析:落实消费者对经营者的监督:经营者主动听取消费者的意见与建议进行监督;通过邀请消费者组织座谈会、实地参观等方式接受监督;通过消费者保护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进行监督;通过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控告、举报的方式进行监督;通过媒体曝光及其他合法方式进行监...
-
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有什么情形?
律师解析: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1、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民事责任是指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或者其与消费者约定的义务,侵犯消费者的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2、侵犯消...
-
买了过期的东西怎么找商家赔?
律师解析:买到过期商品,一般可以要求三倍的赔偿,如果购买的是食品过期,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
-
知假买假属于消费者吗?
律师解析:因食药安全问题的特殊性及现有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除食品、药品外,知假买假者不具有消费者身份。《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